两地对律师非诉业务理念差距多大? |
作者:佚名 内容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66 更新时间:2010/5/11 字体:大 中 小 |
在中国,一谈到律师,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官司。也就是说,人们在诉讼时才会想到律师。而在西方国家或在我国的香港地区,律师的服务则渗透到人们生活、事业发展的各各方面。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社会对律师观念及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是与律师的服务密切相连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沈诤说,在香港,律师楼是香港经济兴衰的晴雨表,香港经济繁荣时,律师楼忙得不可开交,买房的、租房的、股票上市、商标代理等都要通过律师;经济一不景气,各律师楼就要裁员。在香港非诉律师为客户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比如,香港人要买房,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师,因为律师要为买房者做全套的法律文件,并且还会为买房者提供咨询,如中产阶级可以买什么房,穷人可以买什么房,律师从买房的价格谈判就开始参与,一直到买房者拿到钥匙。律师的服务真正成为了人们投资、置业不可缺少的参谋。而在国内,即使一些客商在从事项目投资时,需要律师的帮助,他们也往往把工程师和会计师看得比律师的作用更重要,更何况,国内律师对客户的服务仍然以事后服务为主,往往是客户出现了麻烦,律师才会成为被邀请的对象,这与国外的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投资时就会左手要有一个会计师右手要有一个律师,俗称三驾马车的服务需求观念相去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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